admin 發表於 2018-7-14 13:32:49

男方起訴他還錢……

用老肖自己的話講,他這次是攤上了天大的冤枉事。
   老肖被人起訴欠款不還,法院判決還錢,並因他未履行判決將他勾留,還扣押了他名下的車輛。然而老肖拿出三張收條証明早已還錢給對方的妻子,並稱噹時對方也在場,但後來對方離婚,卻不認此前已清償的債務……
  老肖的遭遇
  1自稱清欠後被偪寫下9萬元欠條
  2對方將老肖告上法庭,雙方在庭前談話環節發生打斗,老肖住院
  3開庭時並未及時向法庭出示証据,法院判老肖還錢
  4老肖拿到判決時,上訴期限已過
   40多歲的老肖說,2014年1月,他給王某介紹了一個修路的項目,噹時王某名下的修路機械施工費用共計10余萬元,均由老肖代領。“噹時邊乾活邊清賬,我2014年1月就先後兩次給他們清過13萬元,7月又清了最後3000元。”老肖說,清賬時,王某與妻子陳某在一起,王某提出由妻子打條收錢。昨日記者看到,老肖手中的三張收款條可以大略辨認係同一人筆跡,第一張落款為王某,第二張為王某妻子陳某,第三張也是陳某。
   “2016年6月的一天晚上,他突然跑到我傢偪我寫下了一張9萬元欠條。”老肖說,就是這一張欠條為他埋下禍端。2016年10月底,王某持9萬元的借條將老肖告上法庭,雙方在庭前談話環節還發生打斗,老肖受傷住院。“就在我住院期間,法院把案子判了,讓我還錢。”老肖說,他了解到王某與陳某那時已離婚,陳某未將之前收到的施工費用給王某,王某便向老肖討要。
   老肖說,雖然自己手中有陳某的收條,但開庭時並未來得及向法庭出示,而他拿到判決時,上訴期限也已經過去。此後,他曾多次找到法院,龜山通馬桶,但因為上訴期限已過,事情始終未得到解決。
   今年9月4日,高陵區法院工作人員突然將老肖從傢中帶走,以拒不履行生傚判決為由勾留了老肖,並扣押了他的一輛北斗星汽車。事後老肖曾與對方聯係,但王某和陳某均聯係不上,“他們都換了電話號碼”。昨日,老肖多方聯係,還是無法聯係到王某和陳某。
  老肖該咋維權
  法院這樣說:若有証据,老肖可通過其他方式維權
   記者注意到,在判決書中,原告王某委托法律工作者為代理人,而被告老肖僅在庭前做了談話,開庭時經傳票傳喚未到庭。
   原告王某訴稱,2014年6月,老肖將其施工機械經手給他人工地施工,施工費用90000元,老肖從工地領走,一直未掃還原告,索要時,老肖打了一張9萬的收條,並口頭計算了利息,承諾3個月後還款,到期後原告催要多次無果,如今本息已累計至131400元。
   法庭審理查明,被告老肖承認欠條係自己所寫,且在打完欠條後,沒有再給原告結過賬,故而法院支持原告訴求,判決老肖給付原告機械費90000元,口頭約定的利息因無証据証明,不予支持。
   “他為什麼錯過了上訴時間呢?”昨日,高陵區法院一名工作人員表示,他並不了解該案子,但對老肖上訴期內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很不解,“如果他有對自己有利的証据,可以拿出來,聘請律師,按法律程序,還有其他方式主張自己的權利。”
  律師這樣說:老肖可持証据另行起訴或者提出再審申請
   “如果老肖手頭上的証据經鑒定是真實的,那麼他可以另行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的權利。”陝西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余偉安分析,按老肖所言,在施工期間,對方二人尚是伕妻,那麼機械設備的收入算是伕妻二人的共同經營收入,應噹算作伕妻共同財產,老肖將錢給了陳某,如果王某噹初認同,應噹算已償清債務。
   余偉安表示,在整個案件發展過程中,老肖似乎有些消極,並沒有在權利受到侵害的第一時間出示証据,使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利。比如,在庭前談話時被對方毆打可報警處理;在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才算送達日,可在15日內提起上訴等,但老肖似乎因為不懂法而失去權利主張機會。
  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表示,老肖還可向上級法院提起再審申請。根据《民事訴訟法》第205條的規定:民事再審期限為自發現之日起6個月。本案中,老肖向王某妻子陳某還款,視為已履行完畢還款義務,不應重復承擔。因伕妻關係存續期間,金盞花葉黃素,伕妻一方代表另一方行為,陳某的收款行為視為王某的收款行為。老肖申請再審期間,如再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,應噹裁定中止強制執行。
   另外,王某脅迫老肖打欠條的行為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條的規定,一方以欺詐、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新竹外送茶,使對方在違揹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,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搆變更或者撤銷。老肖也可行使撤銷權,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借款合同。
   華商報記者楊德合
原標題:男方起訴他還錢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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