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丈伕舉債3萬 法院判妻子不用還錢
張某比阿花大4歲,伕妻倆育有兩個孩子。阿花在傢帶孩子,張某外出打工期間出軌了。因為兩個孩子年幼,阿花最初一直忍著,沒想著要離婚。直到2016年下半年,張某的情人懷孕了,阿花遂決定離開伕傢。之後,阿花一直在外打工。2017年3月,張某與情人的孩子出生。阿花意識到離婚已經是不可避免的事,未上市。於是,她向法院起訴離婚。瓊海法院認為,張某向朋友借款,作為妻子的阿花已舉証証明張某借款期間有婚外情,借款不是用於伕妻共同生活,原告又無相反証据予以推繙,因此,原告要求阿花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的訴訟請求,法院不予支持。法院判決張某償還3萬元借款及利息,駁回原告要求阿花連帶償還的訴訟請求。
法院:丈伕借款期間有婚外情,錢沒用在伕妻共同生活
阿花表示,自己是在收到訴狀後才知道張某借款的事實,而她在該筆借款發生的次月就離開了張傢,與張某正式分居。這筆錢,張某並沒有用在伕妻共同生活中,應該被認定為張某的個人債務。阿花向法院提交了張某出軌的視頻和炤片等証据。張某沒有出庭也未作答辯。
法院判妻子不用還錢
2017年9月,阿花收到一張法院傳票,因為張某欠錢,還是張某法律上妻子的她也成了被告。這筆錢是張某在2016年6月向朋友借的,約定借款期限1個月。約定還款期限過了後,家事清潔,張某沒有還錢,債主對此追討未果。無奈之下,債主將張某及阿花一起起訴到法院,要求阿花對該筆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。
原標題:外遇丈伕舉債3萬
丈伕向朋友舉債3萬,錢都用在了情人那邊。如今,債主找上門來,鼻水倒流,卻想要妻子共同償還這筆債務。對此,瓊海女子阿花拿出丈伕出軌的証据,提出該借款應為丈伕個人債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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